为探索建立我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医防融合机制,2024年10月11日上午9:30,市卫健委在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6号北楼5006会议室召开海口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启动会莫少雄副主任主持。秀英、美兰区卫健委分管领导、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委属各医院分管领导,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卫生监督科和执法指导科负责人,委法监科、疾控科负责人,以及疾控监督员和被监督医疗机构联络员等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聘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的通知》,解读《海口市2024年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参会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就抓好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市、区要成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小组,细化职责,明确负责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疾控监督员的管理,工作的协调、安排和信息报送,督促疾控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疾病预防控制监督作用。二是落实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各区卫健委、委属各单位按要求向指定的医疗机构派驻疾控监督员,疾控监督员要主动和包点的医疗机构的联络员联系,入驻后尽快了解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完成摸底调查,根据工作职责和《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巡查表》开展工作,市卫健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疾控监督员碰头会,以及专项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估。三是组建专家库,开展业务指导。抽取预防接种、传染病预防与控制、院感、微生物检验等专业领域的专家组建专家库,根据疾控监督员实际工作需求,专家以现场检查方式,指导疾控监督员对试点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四是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送情况。疾控监督员建立每日工作台账,定期向派出的疾控中心报告工作情况,对发现的较重、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定期分析评估重点传染病疫情风险并向院内相关科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