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国家卫生城市标识的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荣誉,营造浓厚的爱国卫生宣传氛围,市爱卫办拟在美兰区机场路制作安装“国家卫生城市  海口欢迎您!(Welcome to haikou)”标识,诚邀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报价。

一、制作要求

(一)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价。

(二)所制作的字体“国家卫生城市”、“海口欢迎您!”、“welcome to haikou”分上下三层,汉字尺寸不低于150厘米,英文字体尺寸不小于70厘米。所用材质不限,要求坚固牢靠,美观简洁大方,字体表面夜间有反光效果。

(三)企业应对其制作、安装的成果提供3年质保期。质保期内非因不可抗力自然锈蚀、损坏的,应无条件在20日内修复。

    二、报名资质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文件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应装订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一)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位基本情况、相应资质证明、信用证明(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四)单位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

(五)单位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六)本单位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2项);

(七)该项目详细报价方案;

(八)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密封,封皮需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材料递交

(一)材料提交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期间每个工作日09:00—12:00,15:00—17:00;

(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2517:00,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材料应以密封形式提交或邮寄到海口市长滨三路市政府办公区16幢北楼4113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60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