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市县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财政补偿政策的通知》(琼卫体改〔2023〕16号)要求,拟公开选聘一家会计事务所对市级6家公立医院2023年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执行情况及取消耗材加成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会计事务所参与报价。
一、内容
1.名称:海口市6家公立医院2023年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执行情况及取消耗材加成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审计。
2.审计范围: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中医医院、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独立于采购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
2.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法定执业资格,通过注册会计师上一年度年检,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及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质量与职业道德等问题受到处罚、惩戒或通报的记录。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凭证复印件。)
4.参与过类似项目审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材料内容
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简介
2.投标人资格中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3.报价函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材料递交
1.材料提交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期间每日的工作时间(09:00—12:00,15:00—17:30);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7:30,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3.材料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到海口市长滨四路市政府办公第二办公区16幢北楼6020室。
如有疑问,可联系我委体改科咨询,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898-68707023。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