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公开遴选海口市胸痛中心救援体系建设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公告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琼网警〔2022〕13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密码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琼国密局字〔2021〕2号)要求,我委拟组织开展海口市胸痛中心救援体系建设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现公开遴选该项目的测评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胸痛中心救援体系建设系统(三级)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二、遴选范围

递交遴选材料的测评机构中择优选取一家作为本项目的测评机构。

三、服务内容

通过专业的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对我单位的海口市胸痛中心救援体系建设系统(三级)进行测评分析。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对被测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合规性检查,并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针对测评报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关于重要领域密码应用的有关要求,通过对被测系统在通用要求、商用密码应用技术要求、密码应用管理要求方面的评估,对系统商用密码应用的合规性、正确性、有效性作出判断,给出系统在商用密码技术应用、密钥管理及安全管理方面与其相应安全等级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之间的差距,最终出具《海口市胸痛中心救援体系建设系统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整改建议》。

四、资格条件

(一)企业在国内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五、企业材料

(一)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加盖公章);

(四)2022年至今相关5个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非必须提供);

(五)企业应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加盖公章);

)企业应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42号文《国家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中(提供该报告及附件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官方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测评机构(需提供近三年内的没有重大违法事项承诺书)。

)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琼网警〔2022〕13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密码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琼国密局字〔2021〕2号)写明报价金额(格式自拟)。

九)测评服务方案。

十)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加盖企业公章密封,封皮需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十一)我委将综合考虑资质、服务质量、服务项目案例数量等因素,择优选定一家测评机构,并委托其实施测评工作。

六、材料递交

(一)企业遴选材料提交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期间每日的工作时间(09:00—12:00,15:00—17:00);

(二)企业遴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17:30,逾期提交的遴选材料不予受理;

(三)企业遴选材料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到海口市长滨四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幢北楼5003室。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遴选测评机构的公告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

(二)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723836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