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2号)、《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确保配售选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本次配售房源情况,特制定和公示本次选房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本次安居房配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审核、依法监督、违规必究的原则。

二、房源信息

(一)房源位置: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40号。

(二)房源数量:本批次配售的房源共计111(含24户基层教师医务人员房源)。

(三)户型面积:建筑面积约109㎡三房两卫B户型2套、建筑面积约119㎡四房两卫C1户型63套、建筑面积约119㎡四房两卫C2户型46套(实际面积以实测采信数据为准)。

(四)配售价格:本项目安居房实行政府销售限定价格,建筑面积单价不高于13000元/㎡。

(五)交付标准及时间:均为全装修交房,交付时间为2024415日前。

以上房源详细信息已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三、入围对象

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8:00)前已报名本项目且提交《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资格(轮候)通知书》或《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的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申购对象共计24户。

四、责任分工

本次安居房选房工作由海口江东新区安居置业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海口市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监督,全过程接受媒体、社会各界监督。

五、选房方案

1、组织单位:海口江东新区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2、组织时间、地点:

选房活动组织的具体时间暂定为2023年119日上午8:30签到,9:00正式开始选房,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厦4楼,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3、参与对象

本次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的选房工作由海口江东新区安居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海口市市教育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监督,入围对象实际操作选房,全程接受媒体、社会各界监督。

4、选房方式及规则

(1) 选房顺序号

报名时间截止后,在开发建设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选房。

24名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现场按照签到顺序从抽奖箱中先抽取顺序号,确定抽房顺序;

②顺序号确认后,按顺序从选房选房箱中抽取5套房源,每位申请人在5套房源中任选1套。限每人2分钟,2分钟内不选定的,视为放弃。

(2) 选房规则

①每位申请人选中某套房源后,该套房源从房源信息中减除,剩余4套房源回到总房源库中,供后续申请人选购;

②排位在前的申请人放弃选房的,由后续申请人依次递补。错过选房时间到场的,轮候至当批次选房顺序末位进行选房,当批次选房活动期间未到现场参与选房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本批次申购权利。

六、签署选房确认文件

申请人按照配售方案规定选定配售房号后,现场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单》,视为选房成功。选房当天申请人未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单》的视为放弃,房源重新进入总房源库。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单》后不能更名、更换房号、擅自调换。

七、办理买卖合同并交纳房款

申请人按照配售方案规定选定配售房号后,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和期限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安居房买卖合同,按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署的相关文件办理手续并交纳房款。安居房买卖合同应包括交易流转限制等内容,并以现行安居房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八、特别提示

(1)申请人按照配售方案规定选定配售房号后,因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及按揭贷款问题、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申报等)未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该申请人放弃该批次安居房的购买资格。申请人放弃该批次购买资格的,可参与下一批次安居房配售。申请人按规定办法及程序两次选定配售房号后,均因自身原因未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安居房买卖合同的,取消其安居房申购资格。

(2)申请人按照配售方案规定开展本项目本批次选房工作时,若已签署其他安居房项目《安居房选房确认单》、《房源认购书》或者《销售合同》等,已锁定其他安居房项目相关房源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本批次选房资格,不参与开发单位组织的选房活动,已摇取的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由后续申请人依次递补进行选房。

九、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房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邀请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社会媒体对选房配售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