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索 引 号: 00817774-0/2022-04037 分类: 下属机构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名  称: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

机构

联系电话

职责

海口市人民医院

0898-66189688

海口市人民医院暨中南大学湘雅海口医院是集医、教、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也是海南省海口市旅游医疗服务保障中心,为全民非营利性公立医院,担负着全市180万人口乃至全省各市县区人民的医疗救治、健康保健服务及传染病卫生防治工作任务。以高层次的医疗、科研、卫生管理人才队伍优势,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医教科研,指导培训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骨干作用。

海口市计生协会

0898-68723828

 

海口市中医院

0898-36608123

海口市中医院组建于195810月,医院诊疗科目设有急诊、内、外、妇、儿、骨伤、骨病、普外、皮肤、针灸理疗以及肛肠科、眼科、五官科;另设有检验、影像功能、药剂、供应、保健、设备、维修等辅助科室。主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中医、中西医诊疗和医疗保健、康复服务,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全民所有制省会级中医院。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0898-65222333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的非营利专科医院。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0898-36651306

一、医院党总支书记职责   

1.在上级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总支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总支其他成员和院长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相应的工作。

6、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选拔使用工作。   

二、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总支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三、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四、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工作。

五、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领导医务科及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七、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八、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员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5.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得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   

6.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7.提请总务科安排护士生活上有关问题。   

8.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常规化、规格化。   

9.担任护士教学、实习任务的医院应负责贯彻护士学校的教学及临床实习计划。   

10.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1.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 

九、病房护士长职责  

1.在科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制订本病房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检查了解本病房的护理工作,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及抢救病人的护理。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地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严防差错事故。   

3.随同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4.负责本病房护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   

5.组织本病房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   

6.组织领导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  

7.负责管理好病房,包括护理人员的合理分工,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病人和陪住、探视人员的组织管理,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8.负责指导和管理实习、进修人员,并指定护师或有经验、有教学能力的护士担任带教工作。  

9.督促检查卫生员、配膳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10.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对医疗、护理及饮食等方面的意见,研究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6.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8.组织中草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9.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10.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11.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十一、设备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请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汇编、制定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后实施。   

4.了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工作,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的应有效能。   

6.负责本科业务训练,掌握本科人员的工作、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十二、财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教育本科人员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疗任务的完成。   

2.贯彻有关财务会计的法令、制度和指示,遵守国家财政纪律。   

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行政开支,监督预算资金正确支用。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期报和年报。   

5.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   

6.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并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以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   

7.负责医院的经济管理及其他有关财务制度之掌握和财务管理工作。

十三、人事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担任人员调出、调入工作。
    2
.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使用意见。
    3
.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4
.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
    5
.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收集、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十四、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
.负责组织领导财务管理、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病员膳食、职工食堂、院容整顿、交通、电话和生活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4
.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0898-65809017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府城医院)创建于1957年,是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是海南省和海口市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是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级定点服务机构,是海口市“三无”人员及五保户住院定点医院,同时还担负着府城20多万人口的防疫、保健工作及海南医学院实习生带教培养工作,并与海口市人民医院组建成立医疗联合体。曾获“爱婴医院”、“百姓放心医院”、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各项荣誉称号。201011月海南省卫生厅核定府城医院为二级综合医院,编制床位扩充至350张。院内设有内、外、妇、儿科、门急诊等二十多个专业科室和心脑血管、糖尿病、肾病内科、骨科、脊柱外科等专科专家门诊及健全的职能部门。

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98-65785370

(1)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对国家法定的三十七种传染病在海口地区的发生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2)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3)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4)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5)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劳动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6)承担国家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7)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业务技术培训及预防性医学科研等;(8)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生活动饮用水从业人员进行预防健康检查和评价;(9)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海口市卫生监督局

0898-36633861

(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和使用X射线装置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审查等工作;(2)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3)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 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4)对学校卫生条件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5)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6)对工厂企业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7)对医疗机构医用放射装置防护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8)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9)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查处违法行为;(10)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和采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11)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预防控制措施和菌()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12)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13)对各区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14)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

0898-36633559

一、 制定本市紧急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治队伍不定期演练的工作计划,组织预案演习。

二、 负责承担海口地区急救网络的呼救受理、指挥调度、急危重症病人的现场抢救和监护转运等日常院前急救工作。  

三、 为岛内外病人提供跨省市长途转运服务。

 四、 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经上级机关授权,统一指挥、协调不同隶属关系的急救资源,与公安、消防等应急系统联动,实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

五、 在爆发或散发传染病时承担传染病人的初步救治和转运工作。

六、 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和授权下,对城市急救网络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制定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控制考核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七、 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大型集会及上级部门指派的其他相关任务提供院前医疗急救保障。

八、 承担省市各医院急诊科、医学院和护理学校实习生、各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各社区卫生院的专业急救医学规范化培训任务,急救知识、技能的更新、提高任务以及急救知识的继续教育任务;承担海南省的急救医学知识培训、应急演练和科研工作,负责省市包括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场所职工及普通群众进行急救医学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普及、培训。

九、 承担本地区院前急救科研工作。

 十、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口市中医药学校

66181798

海口市中医药学校是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中专,主要进行中医药等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及医药专业技术培训,系全省唯一的一所中医药学校,办学宗旨是培养中医药卫生实用型人才、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海口市干部医疗保健局

0898-68723965

(1)负责市级领导干部医疗保健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协调市级领导干部门诊治疗、住院治疗及危重病会诊和医疗急救工作的组织安排;(3)负责市级和局级领导干部的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以及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4)负责协调安排市级领导疗养等工作;(5)负责协调来市的中央领导和外国国家领导人的医疗保健工作;(6)协调规划、城建、环保、卫生和环卫等部门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工作;(7)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工作,指导有关部门、行业、单位开展健康促进活动;(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口市健康教育所

0898-65785309

(1)参与制定有关结核病预防控制的法规、标准、规范、规划等,并组织实施。(2)负责辖区内肺结核病人的报告、确诊、登记和治疗管理以及转诊、追踪和密切接触者检查的组织和技术指导工作;对涂阴肺结核病人诊断质量的评价。(3)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对各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4)对辖区内进行实验室痰涂片检查的质量保证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5)负责实施肺结核病人不住院化疗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化疗的工作。(6)制定本辖区的健康促进计划,并组织实施。(7)编制并上报药品计划,建立药品管理制度。

海口市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0898-66218519

(1)负责海口市皮肤性病及麻风病的防治工作;(2)负责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管理工作;(3)指导精神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工作;(4)开展对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海口市口腔病防治所

0898-66223425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口腔病防治及相关业务培训等。

海口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0898-66269829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健康宣传教育,组织实施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服 务、随访服务、生殖保健服务。指导、督促、规范基层计划生 育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三)配合做好病残儿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治 疗、妇幼卫生公共服务。 (四)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计划生育 科研成果和节育技术。 (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单位: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8号16号楼北 电话:0898-68707012

举报电话:0898-68707015 举报邮箱:hkswjw@haikou.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22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257号 琼ICP备19003404号-2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