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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774-0/2022-03502 分类: 通知公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名  称: 关于印发《2022年海口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卫健〔2022〕669号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2022年海口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卫健〔2022〕669号

各区卫健委、各医疗机构:
    按照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口市2022年度基层平安创建达标测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制定了《2022年海口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袁国强,联系电话:68707045)
    -1-
    2022年海口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方案
    为指导推动全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创建“平安医院”长效机制,检验各区、各医疗机构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成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及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海南省2022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海口2022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等工作要求,深化平安创建活动,维护医疗服务秩序,使医院内部医患纠纷、涉医伤医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全面提升平安医院建设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要点
    (一)组织领导和法制建设。市、区卫健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年底前要调整平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区党政分管领导担任平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要把平安-2-医院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与政府部门多方联动,完善平安医院建设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卫生健康领域涉医违法犯罪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力量融合、反应敏捷的警医联动机制。
    (二)安防能力建设。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的工作要求,加强安防人力和设备配置,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到科学实用、演练常态,强化各类工作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提高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控制能力。一是按警医联动模式配齐配强保卫人员,严格值班、巡查制度。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 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保安员应从公安机关发证的专业安保公司聘用,且执证上岗率达85%以上。二是落实安防系统建设。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在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三是推进安检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全市各二、三级医疗机构需落实安检工作,其中三级医院必须要在医院内各楼宇入口配备安检门、X光检测仪及手持安检棒,杜绝各式各类管制器具、禁限物品进入医院。
    (三)医患纠纷处理。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比率达到80%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在院区
    -3-显眼位置公布相关部门投诉渠道和联系电话,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投诉管理部门,完善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程序,落实“首诉负责制”,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从源头上妥善化解医患矛盾,避免矛盾激化。
    (四)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中的保障作用,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实现应保尽保,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或建立医疗风险、互助金等风险分担机制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和市属民营二、三级医疗机构参保率达到50%以上。积极鼓励和引导患者在医院就诊、治疗前,购买医疗意外险。
    (五)防范处置涉医(案)事件。深入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医患矛盾纠纷自查和线索摸排工作。医院的院长办公室、医务、投诉办、保卫等部门要建立涉医案事件联动机制,对尚未化解的医患纠纷要及时会商研判,严防发生涉医伤医事件。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适宜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应当引导到当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解决;对有暴力倾向的案例,或调解过程中可能激化矛盾,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卫健行政部门通报,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三、年度测评
    根据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口市2022年度-4-基层平安创建达标测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由我委组织开展2022年度平安医院创建达标先进单位的评选推荐活动。
    (一)评价标准:1.深入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完善,措施落实,成效明显;2.医疗机构内部保卫机构健全,物防、技防设施完善,安全制度落实;3.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打击和处理;4.患者投诉举报渠道和处理投诉举报的相关信息公开;5.医疗机构年内未发生因医疗纠纷处理不及时而造成医闹事件或群体性上访事件;6.医疗机构年内未发生死亡一人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7.医疗机构年内未发生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8.年内未发生因使用不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的人员独立执业而造成不良医疗后果;9.无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10.医疗机构无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现象;11.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二)测评程序:测评工作采取创建单位自评申报,上级考核确认的方式进行。12 月1日--7日,各医院对照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要点”和“评价标准”开展自评,并填报附件1、2报市卫健委审核。市卫健委审定后,通知测评达标的机构填报附件3,原则上按照 10%的比例择优评选平安医院创建达标先进单位,并在全市系统内通报表扬。市卫健委
    -5- 医政科邮箱:yzygk@haikou.gov.cn,联系人:黎菁,68707045。
    附件:1.医疗机构平安医院建设开展情况统计表
    2.平安创建达标申报表
    3.平安创建达标先进单位申报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印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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