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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774-0/2022-03495 分类: 通知公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07日
名  称: 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项目督查的通知
文  号: 海卫健〔2022〕484号 主 题 词:


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项目督查的通知

海卫健〔2022〕484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掌握我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听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不断提高我市儿童保健工作质量,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委决定于2022年7月11日至 7月18日对全市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1-
    (一)掌握项目实施及进展情况;
    (二)掌握项目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三)评价项目实施的效果及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督查内容
    (一)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和听力筛查项目。
    (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
    三、督查时间及单位安排
    督查时间:2022年 7月11日至7月 18日,被督查单位为辖区内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详见附件)。
    四、督查方式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规范,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电话随访、抽查考核医务人员、核对信息平台数据等方式进行。督查结束后督查人员和被督查单位人员双方签字确认,督查资料由督查人员带回汇总,全部工作结束后进行通报。
    五、督查组人员
    本次督查组由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邢增才、刘颖、周洁、张裕龙、施良孙等相关专家组成,结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进行督查工作。
    六、其它事项
    (一)各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2-
     (二)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安排项目负责人到场配合督查,并提前将相关材料分类准备好。
    (三)督查结束后1周内(节假日延后),形成书面督查报告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
    (四)市妇幼保健院提供本次督查专用车,参加督查的人员于督查当日上午8点钟,准时在市妇幼保健院国兴总院一楼大厅集中出发。
    附件:督查时间安排表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
    -3- 附件
    督查时间安排表
    时间
    督查单位
    7月11日上午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7月11日下午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7月12日上午海南省人民医院
    7月12日下午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长滨路)
    7月13日上午琼山区妇幼保健院(区级、机构级)、海口市
    第四人民医院
    7月13日下午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7月14日上午美兰区保健所(区级)、海南省中医院
    7月14日下午海口市人民医院
    7月15日上午秀英保健站(区级)、东山镇卫生院
    7月15日下午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秀英区)
    7月18日上午龙华区保健所(区级)、方卓妇女儿童医院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4-
    2022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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