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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774-0/2022-04026 分类: 会议纪要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名  称: 关于2021年下半年妇幼健康项目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文  号: 海卫健〔2021〕1043号 主 题 词:


关于2021年下半年妇幼健康项目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海卫健〔2021〕1043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促进全市妇幼保健项目工作开展、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力度。我委组织相关人员于11月12日-12月3日,对全市35家医疗卫生机构,通过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电话随访、抽查考核医务人员、核对信息平台数据等方式,针对孕产妇健康管理、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7个项目进行综合督
    -1-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项目
    大部分助产医疗卫生机构能认真落实妊娠风险防范、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死亡个案报告、约谈通报等五项制度;成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做到专人负责,各司其职,夯实母婴安全责任;健全了孕产妇高危门诊、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课程及危重救治演练;能及时上报当天新增高危橙色、红色孕产妇报表和周报等孕产妇数据管理工作。
    高危孕产妇定期随访管理率69.65%,二级以上机构高危孕产妇随访率约为70%,基层卫生机构高危孕产妇随访率约为59.6%,均与项目目标要求 100%有一定的差距。
    较好的单位有: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
    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八医院、海南省中医院、海口市妇
    幼保健院、海南妇产科医院、龙华区新坡镇卫生院、琼山区
    三门坡镇卫生院。
    (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
    大部分基层机构能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要求,在13周前为孕妇建立《海南省孕产妇保健手册》(新版),提供电子版《母子健康手册》二维码,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免费发放、使用孕产妇健康管理结算单。同时,按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及时变更孕产妇管理单位,加强孕中、晚期管理,以及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2-
    孕产妇早孕建册率为91.41%(目标要求≥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66%(目标要求≥85%)。
    (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本次督导21家医疗保健机构,相关科室均建立监测登记本,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做到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所抽查监测登记本登记数据与月报表上报数据基本相符。
    2021年1-10月,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均达到100%,其中孕期检测比例达 90%以上;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为100%。
    (四)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本次督导11家承担叶酸发放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5家单位叶酸服用登记不规范或不完整,无法核查叶酸服用依从率;其余6家单位叶酸服用依从率仅 43.49%(目标要求≥80%);电话抽查的叶酸知识知晓率为 86%(目标要求≥95%)。
    (五)孕期地中海贫血筛诊项目
    本次督导17家孕期地中海贫血初筛机构,其中 1家未按要求开展免费孕期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建档孕妇地贫初筛率为85.65%(目标要求 100%),初筛阳性夫妇基因检测率为78.56%(目标要求≥95%),高风险重型地贫胎儿产前诊断率为100%(目标要求 100%)。
    (六)婚前医学检查项目
    本次督导9家婚前医学检查定点机构,其中今年取得婚检服务资质的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方卓妇女儿童医
    -3-院、海南妇产科医院等3家定点机构,目前尚未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其余6家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均能按方案开展工作,婚检设施符合要求,婚检流程合理,并采取网络及纸质等方式对免费婚检进行宣传教育。但婚前医学检查表填写存在缺项、漏项,填写完整率仅为85.71%(目标要求100%)。
    (七)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
    本次督导12家医疗卫生机构,均能按照方案要求对辖区内0-6岁儿童开展儿童保健服务。新生儿访视率98.48%(目标≥90%)达标。3岁以下系统管理率65.83%(目标≥85%),7岁以下保健覆盖率75.06%(目标≥90%)。
    二、存在问题
    (一)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项目
    1.对孕情监测首诊负责落实不到位,除了妇产科外,其他科室对于“四逢”(逢女必问,逢疑必检,逢孕必报,逢危必管)落实不到位,对于育龄女性就诊未完整记录末次月经及妊娠史。如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南省中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等。
    2.对于确诊妊娠的孕妇未进行妇幼信息系统录入,或只有部分进行妇幼信息系统录入。如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南和京生殖医院、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南沙院区、府城院区)、海口方卓妇女儿童医院、海口玛丽医院生殖医学中心、海南杏林不孕不育医院、海口仁-4-爱医院、琼山区中山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美兰区大致坡中心卫生院等。
    3.未成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无相关制度及文件资料。如海口中山医院、海口玛丽医院生殖医学中心、海南杏林不孕不育医院、海口仁爱医院。
    4.高危孕产妇的跟踪随访落实不到位。如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南沙院区)。
    5.妊娠黄色高危孕产妇未录入随访结果。如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6.未按规范要求对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进行跟踪随访及督促按时产检。如秀英区海港社区卫生服务站、龙华区龙舌坡社区卫生服务站、龙华区金盘第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琼山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站、美兰区大致坡中心卫生院等。
    (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
    未及时核实孕产妇信息变更管理单位。如琼山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站、美兰区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1.组织管理落实不到位,存在未制定本机构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和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等情况。如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琼山区妇幼保健院、海南和京生殖医院、龙华区新坡镇中心卫生院。
    2.对项目未能高度重视,无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医生对项目方案不熟悉,无医生负责阳性个案填写、治疗转介等。如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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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部分医疗机构未及时将孕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结果录入海南妇幼信息系统。如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南妇产科医院、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南沙院区)、琼山区妇幼保健院。
    4.检验科无领取项目试剂出入库登记本,对孕产妇检验监测登记本不进行登记。如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5.漏报梅毒感染阳性个案。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6.对HIV孕妇未及时上报,母婴阻断治疗病例中无服药情况及相关检测信息。如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7.临产时发现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有未及时治疗情况。如海口市中医医院、琼山区妇幼保健院、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南沙院区)。
    (四)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1.无知晓率问卷,未开展知晓情况问卷调查,季度报表知晓率部分无法上报,数据无法填写。如龙华区新坡镇卫生院、美兰区中山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叶酸服用情况随访工作不到位,季度报表依从率部分无法上报,数据无法上报。如龙华区新坡镇卫生院、琼山区三门坡镇卫生院。
    3.本册登记不完善,存在缺项、漏项。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龙华区金盘第一社区服务站。-6-
    (五)孕期地中海贫血筛诊项目
    1.妇幼系统平台里的初筛率较低、建档未初筛追踪随访不到位。如海南省人民医院(产二区)、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琼山区妇幼保健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港分院)、海南和京生殖医院、秀英区东山卫生院、美兰区大致坡镇卫生院。
    2.初筛阳性孕妇地贫基因随访不到位,初筛阳性夫妇地贫基因检测率低。如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国兴总院)、琼山区妇幼保健院、秀英区东山卫生院、龙华区新坡卫生院、琼山区三门坡卫生院、海南和京生殖医院。
    (六)婚前医学检查项目
    《婚前医学检查表》中体格检查、医学意见等位置存在漏项、缺项,如海口市人民医院(海港分院);今年取得婚检服务资质的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方卓妇女儿童医院、海南妇产科医院等3家定点机构,截至目前尚未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
    (七)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
    1.3岁以下系统管理率偏低,仅为65.83%,未达标。龙华区龙舌坡社区卫生服务站、龙华区金盘社区卫生服务站、琼山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站、美兰区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率低尤其显著。
    2.从2021年公共卫生半年报表看,由于统计半年报时部分机构4-6岁体检尚未完成或未及时录入,7岁以下健康管理
    -7-率未达标。如:秀英区秀华社区卫生服务站、秀英区金鼎社区卫生服务站、秀英区东山镇卫生院、龙华区新坡镇卫生院、龙华区龙舌坡社区卫生服务站、美兰区大致坡中心卫生院、琼山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站。
    3.本次抽查新生儿访视率为98.48%,但是大部分机构目前仅为电话访视,未上门访视属于不规范。如秀英区秀华社区卫生服务站、秀英区金鼎社区卫生服务站、龙华区金盘社区卫生服务站、琼山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站、琼山区中山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美兰区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美兰区龙舌坡社区卫生服务站。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登记表的数据与报表及妇幼系统的数据不符合。未正确变更管理单位,未正确迁入迁出,未及时接收应迁入档案。如秀英区秀华社区卫生服务站、琼山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站、美兰区龙舌坡社区卫生服务站、美兰区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儿童体检诊室不规范、工具设备配备不齐全。如秀英区东山镇卫生院、秀英区秀华社区卫生服务站、龙华区金盘第一社区卫生服务站、龙华区金鼎社区卫生服务站、美兰区龙舌坡社区卫生服务站。
    6.对高危儿识别不够、高危儿上报率低。如龙华区新坡镇卫生院、琼山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升服务意识
    各单位要加强妇幼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对妇幼健-8-康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妇幼保健”,确保妇幼保健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按要求配全配齐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保持妇幼保健专职工作人员相对固定,杜绝频繁更换项目负责人导致工作脱节现象,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妇幼健康任务。
    (二)狠抓质量,强化项目规范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逐一进行认真梳理,健全各类工作台帐,完善各类信息报表。要严格落实孕期监测,将孕情监测首诊负责制落实到各科室,凡接诊育龄妇女要做到“逢女必可、逢疑必检、逢孕必报、逢危必管”,切实做好高危孕产妇评估、转诊、跟踪随访管理。要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切实加强感染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管理,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叶酸服用对象追踪随访力度,切实提高叶酸服用依从性。要切实加强地中海贫血防控,落实建档夫妇地贫初筛,完善阳性夫妇进一步检测及随访工作,及时阻断重型地贫胎儿。要积极推进婚育“一站式”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完善婚孕检查信息登记、系统录入等各个环节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高危儿规范管理,提高高危儿管理质量,杜绝漏筛、漏统。
    (三)强化督导,强化辖区管理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注重
    -9- 妇幼基础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做到实时监测、提醒和督促,并提供优质的保健服务;要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系统管理率,降低出生缺陷和孕产妇、儿童死亡率。要针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跟踪管理,督促落实项目管理要求。
    (四)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各单位要针对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要创新培训新模式,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强化妇幼保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提高镇、社区、村级等基层妇幼卫生专职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针对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请各区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务必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漏补缺,及时纠正,扎实做好整改工作,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出现类似的错误。并将整改情况于12月30日前,书面报市卫健委妇幼科(邮箱:hksfyc6026@163.com)。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印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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