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索 引 号: 00817774-0/2022-04025 分类: 会议纪要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8日
名  称: 关于2021年度妇幼卫生监测质量控制的通报
文  号: 海卫健〔2021〕1000号 主 题 词:


关于2021年度妇幼卫生监测质量控制的通报

海卫健〔2021〕1000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提高我市妇幼卫生信息质量,确保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数据准确可靠,11月 9日至23日,我委对全市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开展了市级质量控制与监测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质控方法
    采取实地查看各类登记本、原始报表、查阅病例资料、核对国家平台数据等形式。
    -1-
    二、质控单位
    本次质控27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秀英区3家、龙华区11家、琼山区9家、美兰区4家。
    三、基本情况
    (一)孕产妇死亡监测项目
    国家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要求:活产漏报率≤10%,死亡漏报率≤15%,表卡项目错误率≤1%,表卡项目漏项率≤1%。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19家,上报孕产妇死亡4例,无漏报病例,漏报率为0%。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8家,核对活产数980例,漏报活产数0例,漏报率为0%;孕产妇死亡上报数4例,无漏报病例,漏报率为0%,全部符合国家要求。
    (二)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项目
    根据国家危重孕产妇监测的方案要求,住院孕产妇漏报率≤1%,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漏报率≤5%,住院孕产妇死亡漏报率≤1%,危重孕产妇漏报率≤1%。在2021年下半年质控的3家承担国家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的医疗机构,住院孕产妇漏报率10.37%(目标要求≤1%),危重孕产妇漏报率36.84%(目标要求≤1%),未达到项目目标要求。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漏报率3.92%(目标要求≤5%),达到目标值。
    (三)出生缺陷医院监测项目
    国家出生缺陷方案要求,出生漏报率1%,出生缺陷漏报率-2-1%。对我市8家国家级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机构进行质控,出生漏报率0,出生缺陷漏报率0.77%,达到国家要求。
    (四)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项目
    国家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要求:死亡漏报率城市≤10%,农村≤20%;活产漏报率城市、农村均≤10%;死因错误率5%,项目错误率1%。对11家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及1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质控,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率0;对1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进行活产数漏报调查,共核对活产数912例,漏报活产数14例,漏报率1.54%,均达到国家要求。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孕产妇死亡监测项目
    1.对极危重孕产妇非医嘱离院及合并内外科严重疾病的孕产妇出院后未及时上报区级保健机构进行跟踪管理的单位有: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2.急诊科及内外科育龄妇女病例未注明末次月经,无法核查患者怀孕情况的单位有: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南省中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八医院。
    -3-
    3.对院内医生未进行孕产妇死亡监测项目的培训,院内急诊科医生对育龄妇女的概念及孕产妇死亡具体上报流程不清楚的单位有: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八医院。
    4.个别卫生院及社区未及时电话核实海南省妇幼健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孕产妇现住址,导致不属于本辖区的孕产妇未及时流转出去,在流转信息列表现住址为本辖区的孕产妇未及时接收,导致报表、台账数据与海南省妇幼健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不符的卫生院有:秀英区东山镇卫生院、琼山区中山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美兰区大致坡卫生院。
    5.个别卫生院及社区项目负责人对孕产妇死亡后具体上报时间及监测方案理解不透、概念不清的单位有:龙华区金盘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美兰区大致坡卫生院。
    6.未按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监测制度、报告制度单位有:秀英区东山卫生院、秀英区金鼎社区卫生服务站、龙华区新坡卫生院、龙华区金盘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琼山区三门坡卫生院、琼山区中山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美兰区大致坡卫生院、美兰区白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项目
    1.住院孕产妇漏报率未达标。海南省人民医院为 28.7%,海南省妇幼保健院为4.59%。-4-
    2.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漏报率未达标。海南省人民医院为7.46%,海南省妇幼保健院为 5.38%,主要体现在漏报:胎膜早破、羊水过少、糖尿病、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羊水、产褥感染、妊娠合并梅毒、妊娠合并子宫肌瘤、念珠菌、支原体感染、低蛋白血症、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合并肝功能异常、妊娠剧吐、妊娠合并肥胖、子痫前期等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
    3.危重孕产妇漏报率未达标。海南省妇幼保健院为 100%、海南省人民医院为33.3%,主要体现在漏报大量输血(输全血≥1000ml或红细胞悬液≥5单位)。
    4.病案资料填写不规范。一是对有合并症或者并发症的孕产妇表格填写不够完整,或未选择具体的合并症和并发症种类,或未填有关干预措施、医疗服务使用情况;有些产后出血病人用到宫腔填塞未注明,剖宫产手术以外的其他手术未填写,大出血患者未将输血的情况如实记录到表中。二是错误填写,将疤痕子宫、羊水污染、脐带绕颈、胎儿窘迫当合并症上报;将贫血、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等所有合并症全部填到28d11合并其他疾病,未填入相应的选项;填写血色素未以入院最低的一次为判断依据;ICP产妇填报时只填合并其他疾病,未填肝病。三是危重症孕产妇情况填报不完整,全部大量输血(输全血≥1000ml或红细胞悬液≥5单位)的危重孕产妇,未填 32p,未上报危重。
    (三)出生缺陷医院监测项目
    -5-
    1.出生缺陷漏报率未达项目方案要求的单位有:海南省人民医院4.76%,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1.57%。
    2.报表填写不规范,漏项、错项较多的单位有: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四)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项目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表活产数与 0-4岁儿童花名册活产数数据不符的单位有:秀英区爱华社区卫生服务站、龙华区义龙社区卫生服务站、美兰区博爱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整改落实
    各区卫生健康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稳定监测人员队伍;要加强妇幼卫生数据质量控制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落实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对质控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妇幼卫生监测质量逐年提高。
    (二)强化管理,规范上报制度
    各监测点要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项目负责人要注重填报的逻辑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定期将个案表与原始资料进行查对,谨防漏报、漏项,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
    (三)加大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项目规范化培训指导,各监测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明确监测对象、资料收集方法与途径,做到填-6- 报规范完整、原始记录完善、逻辑关系明确,确保每份个案表填报的准确度及完整度。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印发
    -7-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单位: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8号16号楼北 电话:0898-68707012

举报电话:0898-68723829 举报邮箱:hkswjw@haikou.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22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257号 琼ICP备19003404号-2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