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规定,现对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拟设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委联系,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为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联系电话: 0898-68511093。
经初步核准,拟同意设置以下医疗机构:
名称:海口美咖医疗美容医院赫辰医疗美容诊所
选址: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11号上邦百汇城3号楼B2区二层P3B2-2-07号商铺
类别:美容诊所
床位(牙椅):无
经营性质:营利性
负责人:陈宥丞
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
特此公示。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