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年]15号),为做好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我委起草了《海口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向电子邮箱:hksgtc@163.com发送邮件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
附件: |
结果发布
您的宝贵建议和案例
*姓 名 | |
*电 话 | |
*建议或案例 | |
*验 证 码 | |
|
|
调查开始时间:
|
来源: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年]15号),为做好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我委起草了《海口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向电子邮箱:hksgtc@163.com发送邮件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
附件: |
结果发布
*姓 名 | |
*电 话 | |
*建议或案例 | |
*验 证 码 | |
|
|